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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學恆強制猥褻起訴「限制出境4個月」抱怨:有這樣的嗎 北檢直接打臉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朱學恒不滿檢方對他發動「境管令」。(圖/翻攝自萬事通事務所YouTube)

▲朱學恒不滿檢方對他發動「境管令」。(圖/翻攝自萬事通事務所YouTube)

名嘴朱學恒在飯局上2度強吻並強行擁抱台北市議員鍾佩君,「自我告發」後一度宣布無限期停止活動,但沉寂一段時間後,將頻道更名又起爐灶。北檢上月依強制猥褻起訴朱,他露面後未針對涉案情節說明或致歉,反而抱怨檢方對他境管,怒批「你有沒有搞錯,這種罪行有境管的嗎?」台北地檢署稍早表示,境管目的是為了確保審判程序順利進行,最重本刑五年以下被告遭境管前例很多,只有專科罰金或最重本刑為拘役的輕罪,才不得逕行境管。

朱學恒4日在YouTube頻道「萬事通事務所」上傳一段影片,內容提到他10月6日就知道一定會被起訴,此外,讓他感到訝異的是,檢察官竟然在起訴前就對他做「境管」強制處分,讓他感到相當不滿,怒喊「每次出庭每次都到、不請假,還『自我告發』,5年以下的輕罪卻讓檢察官發動境管令」。

朱學恒指出,他的律師當場表示檢察官是「未審先判」,朱學恒告發自己,律師反問檢察官「我的當事人有逃亡的可能嗎?」朱學恒透露,自己向好幾個律師朋友請教,對方都說「沒聽過」在這樣的情況下要被境管強制處分。朱學恒說自己如此生氣的原因,是一個強制猥褻的人被當成彭文正以最高規格對待,禁止出國、出境、出海4個月,「我如果出境,我就變成通緝犯了」。

朱學恒涉強制猥褻一案,台北地檢署10月23日將他起訴,刑度為6月以上、5年以下,依刑事訴訟法93-2條規定,檢方或法院若認定被告有逃亡之虞,可逕自將被告限制出境出海。而全案起訴前朱學恆就被限制出境,時限到明年2月。

此案台北地方法院將於12月8日首次召開準備程序庭,法官將重新裁定是否限制出海出境,每次時長最多8個月,若認定已無境管必要可撤銷,但法院尚未重新裁定前,檢方對朱學恆的境管期限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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