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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摩鐵」是什麼!中國籍人妻被約唱歌慘遭男網友性侵 丈夫氣炸提告

社會中心/潘靚緯報導

黃姓男子邀約人妻到「汽車旅館」唱歌,藉機性侵得逞,事後還不斷騷擾人妻,法官認為黃男目無法紀,需賠償100萬元。(圖/記者羅欣怡攝影)

▲黃姓男子邀約人妻到「汽車旅館」唱歌,藉機性侵得逞,事後還不斷騷擾人妻,法官認為黃男目無法紀,需賠償100萬元。(圖/記者羅欣怡攝影)

新竹一名江姓男子指控,黃姓男子透過通訊軟體認識中國籍的妻子,黃男以唱歌為由,哄騙妻子相約在汽車旅館見面,由於妻子不清楚什麼是「汽車旅館」,赴約後慘遭性侵得逞,事後對方又不斷騷擾強迫見面,雙方進而交往,江男發現後氣炸,提告求償200萬元,新竹地院法官認為,黃男舉止目無法紀,需賠償100萬元。

江男指控,黃男利用網路通訊軟體「快手」認識妻子後,明知對方有丈夫、小孩,卻刻意頻繁來往、糾纏,甚至要求妻子與他交往,利用妻子不清楚「汽車旅館」為何,謊稱要到有KTV設備的地方唱歌,邀約妻子見面,不料妻子赴約後卻在汽車旅館慘遭性侵。

黃男性侵得逞後,利用人妻害怕東窗事發的心理壓力,不斷以訊息、電話騷擾糾纏,要求赴約,若對方不理會,就跑到江男住家門口狂敲門,逼迫人妻見面,江男妻子壓力大到前往精神科就診,並在江男生日當天提出離婚要求,江男察覺有異,妻子因承受不了壓力全盤托出,江姓男子不捨妻子受到屈辱,聯繫黃男要求道歉,雙方談好以200萬元和解,黃男卻遲遲未付款,江男憤而提告求償。

黃姓男子辯稱,不清楚對方是人妻,兩人交往期間,曾不經意透露家中頗有資產,未來能繼承豐厚家產,祖父過世後沒幾天,就接到江男電話恐嚇,懷疑江男夫妻密謀仙人跳要錢,加上事後江男妻子提出強制性交告訴後,檢方調查也予以不起訴處分,他並沒有同意支付200萬元。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法官認為,黃男明明知道對方已是人妻,卻無懼江男已察覺他介入家庭生活,持續騷擾,舉止顯然目無法紀,絲毫不在乎他人感受,且破壞他人長達12年婚姻,導致江男夫妻離婚,判決黃男需賠償10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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