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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曉薇痛批吃案!北市女童遭社工猥褻 社會局:當天已處理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女童接受社會局安置,卻遭機構人員猥褻得逞。(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台北市女童接受社會局安置,卻遭機構人員猥褻得逞。(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台北市1名13歲女童,先前被家防中心安置,卻遭機構人員猥褻得逞,家防中心卻未積極處理,女童母親跨海求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代母親提告,全案才得以曝光;對此,台北市社會局表示,本局獲報當天便已處理,所有程序均符合性侵害被害人保護工作標準。

據了解,女童母親曾在台灣從事勞力工作,因非法居留遭到驅逐出境,多年來思女心切,但她未曾放棄爭取扶養女童,但礙於法令未能如願,由於女童父親無力照顧幼女,台北市社會局家防中心才會介入,並將女童安置在某機構。

孰料,去年12月18日,女童向該機構反映,自己被許姓人員猥褻,該機構立刻開除許男,並通報家防中心,但家防中心僅通知女童父親,並詢問有無提告意願,還安排今年1月中旬製作筆錄,女童母親得知此事後,驚覺事態嚴重,遂透過友人跨海求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介入調查,並代女童母親向台北市婦幼隊提告。

應曉薇指出,家防中心得知消息後,緊急安排女童接受偵訊,並以各種理由拒絕女童母親友人的關心,亦不再讓負責社工介入此事;家屬認為,女童似乎受到家防中心引導,面對偵訊時刻意迴避問題,他代母親提出要求,必須進行二次筆錄,藉以還原事情真相。

對此,台北市社會局表示,去年12月18日,本局獲報後立刻介入處理,並將嫌疑人予以隔離,藉以維護女童人身安全,本局也安排社工與女童會談,進一步了解案情,並安排女童父親進行法律諮詢,女童已前往婦幼隊製作筆錄,案件均依減少性侵害被害人重複陳述方案之程序進行,當天已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社會局強調,所有程序均符合性侵害被害人保護工作標準進行,由於女童母親未在國內,這部分社工則安排委託人進行法律諮詢,藉此瞭解相關法律權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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