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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岸商場爭議延燒!林右昌轟謝國樑「鬼扯」 基市府秀財政部函文回擊

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東岸商場在他擔任基隆市長任內,期約並未屆滿,不需要移轉產權。基隆市府下午出示財政部函文反駁,指第1次5年合約期滿即民國109年底,產權就應移轉給市府。

基隆市政府發言人余治明(圖)27日出示財政部在民國106年間,針對促參法有關優先定約(訂約)疑義函文,表示東岸商場產權109年底就應移轉給市府,前市長林右昌就應完成登記。(圖/中央社)

▲基隆市政府發言人余治明(圖)27日出示財政部在民國106年間,針對促參法有關優先定約(訂約)疑義函文,表示東岸商場產權109年底就應移轉給市府,前市長林右昌就應完成登記。(圖/中央社)

林右昌今(27)日受訪指出,「謝國樑一直鬼扯我在市長任內沒有進行產權登記」,但根據促參法及原契約,要進行產權移轉是在期約屆滿後,也就是當營運廠商跟市政府的合約屆滿後,必須依約進行產權轉移,包括租賃土地建物及增建的建物。

林右昌表示,在市長任內,因為廠商都在合法經營期限內,期約並未屆滿,不管是依促參法跟原合約,在任內本就不需要進行產權移轉。現在謝國樑要用一個大家認為不合理、程序不正義的手段要解除原契約,所以才造成現在有所謂產權爭議問題,請謝國樑不要扭曲焦點。

基隆市政府發言人余治明下午出示財政部於民國106年2月16日,針對促參法有關優先定約(訂約)疑義函文,內容提到「優先定約(訂約)並非原投資契約之延續,屬另一新契約,主辦機關當依促參法第54條及其施行細則第80條規定與原投資契約約定,要求民間機構於營運期限屆滿前一定期間內,提出營運資產移轉計畫及辦理資產總檢查,並辦理資產移轉之點交作業」。

余治明表示,林右昌根本是在混淆視聽,因為促參案就算是「優先訂約」,也是重新訂約,而不是「續約」,所以早在第1次5年合約期滿時,也就是民國109年底,產權就應該移轉給市府,林右昌就應該要完成登記,請不要再謊話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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