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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拍板 中小企業加薪抵稅再延長10年至2033年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中小企業幫員工加薪可抵稅延長10年至2033年。行政院會今(18)日通過經濟部擬定的「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持續透過租稅優惠,鼓勵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及增僱員工。增僱員工租稅優惠,維持現行年齡24歲以下青年適用,並納入45歲以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為對象。加薪減除租稅優惠,延長施行期間10年,並調高可適用租稅優惠薪資標準,現行為5萬元以下調高至6.2萬元。

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經濟部表示,本次修法係為持續透過租稅優惠,鼓勵中小企業為員工加薪及增僱員工,除了延長施行期間外,將刪除景氣啟動門檻規定,並提高租稅抵減優惠,另將有限合夥納入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適用對象,延長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措施,以多元鼓勵中小企業投入創新研發及促進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

經濟部官員說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5條、第36條之2等租稅優惠措施都將在113年5月19日落日。因應國際經貿情勢變動及產業發展趨勢,因此將延長相關租稅優惠施行時間至122年12月31日。

官員指出,本次修法將刪除第36條之2「經濟景氣指數達一定情形」的啟動門檻,並提高減除率到150%,鼓勵中小企業提升基層員工薪資水準;第36條之2「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將納入增僱45歲以上員工亦能享有租稅優惠,提高中小企業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意願。

至於中小企業幫員工加薪可抵稅延長10年可帶來的效應?經濟部中小企業署副署長吳佳穎指出,雖然有租稅優惠,但因為增加就業,每年可望增加1千萬稅收、加薪方面可創造7百萬租稅淨效應,過去每年申請家數約97家、增僱青年約49家,取消啟動門檻後,有望每年增加337家中小企業加薪、207家幫青年加薪,總計約創造9千個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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