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蒐/「可教化」成保命護身符 這些兇手在台灣殺人都免死

社會中心/整理報導

犯下震驚社會的殺人重罪,卻因「可教化」免死、有機會在25年後假釋出獄的兇手有誰?繼「八里雙屍命案」(又稱媽媽嘴命案)的蛇蠍女謝依涵後,跑到北投某國小隨機割喉、殺害女童的兇手龔重安,也在今(3)日因精神疾病治癒後有教化遷善的可能,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台灣司法一次次印證「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這句經典名言,隨便算算,近年來因「可教化」理由免死的案例一大堆,不論案件是否引起社會關注,不分大案、小案法官全都「一視同仁」,佛心度化殺人兇手。底下8個案件兇手是否「被教化」,就留待時間來證明了。

★為錢殺人

(1)「蛇蠍女」謝依涵謀財害命

2013年剛滿27歲的謝依涵年輕能幹,已經是「媽媽嘴咖啡店」店長,但她並不滿足,覬覦店內富商熟客陳進福的財產,獨力下藥殺害陳進福(79歲)與其妻張翠萍(57歲),並棄屍於淡水河邊的紅樹林內,並冷靜栽贓給咖啡店老闆和其友人。

此案從一審到更一審都判死刑,但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謝依涵求學過程中素行良好,沒有反社會或病態人格,請台大心理系評估後再犯機會很低,有教化可能,因此應該給謝依涵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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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雄小港母女雙屍命案

2014年9月一名貨櫃車司機蔡永清,因愛上余姓老闆娘追求不成,又經常領不到薪水與余婦吵架,憤而衝入余婦住處從4樓追殺到1樓,分別砍殺余婦25刀、余婦19歲女兒16刀滅口。在更二審之前,蔡男被判1個死刑與1個無期徒刑,但自從某次他在獄中自殺未遂,法院改觀了,認為他尚存在一絲良心、有教化可能,改判無期徒刑。

(3) 不肖女蔡京京殺母栽贓父

富家女蔡京京不顧家人反對,愛上男家教曾智忠,兩人屢次向母親索討錢財,某次因蔡母不給錢,加上戀情一直被反對,遂聯合男友持電擊棒殺害母親,棄屍花蓮大海內,被捕後竟還栽贓父親要他背黑鍋。去年5月最高法院更二審,認為兩人過去操行成績很好,有教化可能,因此免死只判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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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愛殺人

(1)告白失敗姦殺學妹

2015年3月嘉南藥理大學一名黃姓大二男學生向學妹求歡失敗,一怒之下勒死對方,並趁學妹斷氣前性侵得逞,最後把學妹屍體載到高雄柴山放火燒毀。法院說,黃男平時在校人緣佳,是個善良又膽小的男生,加上犯案後有悔意一直向家屬道歉,有教化可能,故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與謝依涵一樣),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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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恐怖情人經典代表「台大宅王」

綽號「台大宅王」的張彥文堪稱人生勝利組,2014年9月卻因不滿女友提分手,要求復合遭拒絕,當街砍殺對方47刀致死還當場親吻女方下體。張彥文在最後一次開庭時痛哭認錯,還願意無條件賠償女方家屬1261萬元,法院認定他有悔意,一審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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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為讓小三開心 富商張鶴齡殺妻女

富商張鶴齡為了討小三歡心,特地準備瓦斯、乙醚等物進行「殺人直播秀」,讓小三見證自己殺害太太和2名女兒全程聲音。全案從一審發展到更五審,張鶴齡雖一度被判死刑,但去年4月29日判決大逆轉,法官以張鶴齡無前科、平時父女互動正常、殺害幼女是臨時起意,以及「有教化可能」等理由改判張鶴齡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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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殺人

(1) 北投女童割喉案

2015年5月29日一名龔姓男子闖入台北市北投區某國小,隨機鎖定一名8歲女童下手割喉,導致女童不治身亡。一審法官認為龔男患有精神疾病「思覺失調症」,但治療後「有教化可能」,因此不判死,只判無期徒刑。2017年8月3日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駁回上訴,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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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湯姆熊隨機殺童案

2012年12月台南發生台灣第二起隨機殺人案,兇手曾文欽在湯姆熊電子遊藝場殺害10歲方姓男童,甚至口出狂言表示「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4年來從一審到更一審,他也確實都只獲判無期徒刑。2016年5月5日,法官考量曾文欽成長背景、有教化可能等因素,判無期徒刑定讞。

▲(圖/攝影者Maarten Van Damme, flickr CC License)

【法律Q&A】被判無期徒刑的兇手,最快幾時假釋出獄?

根據刑法第77條規定,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25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前項關於有期徒刑假釋之規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

一、有期徒刑執行未滿六個月者。

二、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之累犯,於假釋期間,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5年以內故意再犯最輕本刑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

三、犯第91條之一所列之罪,於徒刑執行期間接受輔導或治療後,經鑑定、評估其再犯危險未顯著降低者。

無期徒刑裁判確定前逾一年部分之羈押日數算入第一項已執行之期間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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