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文賓、沈文夏兄弟被控溺殺雙屍案,一、二審、更一審分別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更二審仍判沈文賓死刑,沈文夏被認為僅參與部分犯罪,改判14年。還可上訴。全案源於涉嫌家暴的沈文賓於民國101年12月間,不滿已分居的張姓妻子避不見面,涉嫌與胞弟沈文夏一同前往宜蘭一處檳榔攤,擄走妻舅的潘姓女友,還有當時在店內、毫無關係的呂姓男子。沈姓兄弟將呂男與潘女押到原桃園縣大溪鎮一處產業道路,綑綁兩人手腳,拖至附近的灌溉水溝,陸續溺殺呂男及潘女,再將屍體載到新北市三峽恩主公醫院停車場棄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