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少女熱戀網友…交往一周就上床 分手卻發現遭染菜花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15歲國中少女去年透過臉書,被一名24歲王姓男子加好友,兩人相談甚歡進而交往,甚至不到一周時間就發生性行為。三個月分手後,少女卻發現下體開始出現搔癢情況,檢查後才發現已經感染菜花。少女母親最後得知情況,氣的提告妨害性自主及傷害告訴。

少女和王男成為臉書好友後,聊了幾次天就交往,想不到兩人第一次見面當日,就發生性行為,而且戀情不到3個月就分手。最慘的不只如此,分手之際,少女發現下體開始搔癢,獨自到婦產科就醫,發現感染尖形濕疣(菜花)。

性侵、受害者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少女分手時,發現已染上菜花。(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少女十分驚慌,又不敢告訴爸媽,只能私下按時擦藥。直到少女母親有次打掃房間時,發現治療性病的藥膏,急忙質問女兒,才得知整件事情,懷疑女兒得菜花是遭對方感染,氣的對王男提出妨害性自主及傷害告訴。基隆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雖然兩人是兩情相悅下發生關係,但因少女未滿16歲,最後依涉對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起訴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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