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爆炸案「主觀上有殺人犯意」 炸彈客恐面臨這些刑責

2016/07/08 12:48:00
2016/07/08 12:48:07 更新

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松山車站昨(8)夜驚傳列車爆炸,造成20多人受傷送醫,檢警正全力緝兇。而歹徒可能涉及哪些刑事責任?前高檢署檢察官張進豐表示,初步研判歹徒可能涉及殺人未遂罪,同時也涉及公共危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

張進豐表示,這種製造爆裂物的人,主觀上有殺人犯意,因為爆裂物威力強大,歹徒的動機應是破壞火車,造成公共危險,列車中如果有乘客,將造成死傷,這屬於不確定故意,雖然沒有造成死亡結果,但屬於一種未遂的行為。

張進豐指出,因歹徒還沒落網,初步判斷是觸犯殺人未遂、公共危險以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3項刑責。

松山車站列車起火-圖/翻攝自網路

▲松山車站列車起火(圖/翻攝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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