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按對講機告狀「妳女兒給前老闆睡過」還放送給社區聽…鄰居下場曝
2026/07/10 13:12:00

雲林縣張姓男子因細故不滿女鄰居小花(化名),竟凌晨跑到女方家門外大喊,「給前老闆睡過」還跟對方母親指控「你女兒私生活很亂」。事後張男挨告,法官認為,此是與公共利益無關、僅涉及私德遭貶損;考量他不認罪,未達成和解,審理後,依誹謗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因不滿隔壁女鄰居小花(化名),竟在2025年5月1日凌晨1時29分許,在女方家門外大喊,「要給全世界整個社區知道妳女兒是怎麼樣的人」、「明明給她前老闆睡過,我還有影片」、「你女兒私生活多亂妳知道嗎?」。
因此舉,具體指摘小花有不正當的親密關係,與公共利益無關、僅涉及私德,令女方覺得人格及社會評價受貶損,因此提告張男。
審理期間,張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只是透過對講機與小花母親對話,沒有向第三人散布的意圖。
但勘驗監視器畫面,及綜合同棟住戶證詞後發現,證實張男確實在凌晨於公寓大門外大聲喧嘩,且揚言「要讓全社區知道」,足認有散布於眾的意圖與誹謗故意。
法官認為,小花並非從事與公共事務有關之人,感情狀態與私生活純屬私德領域,卻遭張男貶損,考量他犯後,否認犯行,未達成和解,審理後,將他依誹謗罪,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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