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魚炒飯沒有鮑魚 法院判罰香港餐廳2萬元

2017/05/08 19:59:00
2017/05/08 19:59:29 更新

香港一家酒樓(餐廳)出售的鮑魚炒飯由於沒有鮑魚,今天被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罰款5000港元(約新台幣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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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示意圖。(圖/資料照)

綜合香港電子媒體的報導,這家酒樓是位於葵涌的「茗苑宴會廳」。

去年8月,海關人員接報後到酒樓調查,發現酒樓出售的鮑魚炒飯沒有鮑魚,於是起訴酒樓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西九龍裁判法院今天裁定這家酒樓罪成,罰款5000港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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