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銷售業務經理請女下屬「穿黑絲襪」上班 二人交纏結局出乎意料

記者 林昱孜 報導
2026/06/29 09:44:00

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汽車銷售主管要求穿黑絲襪,女助理感到不舒服向公司申訴,事後調查結果出爐,反而挨告。(圖/翻攝pixabay)
汽車銷售主管要求穿黑絲襪,女助理感到不舒服向公司申訴,事後調查結果出爐,反而挨告。(圖/翻攝pixabay)

台南一名汽車銷售李姓業務經理希望女下屬小美(化名)「裙子穿短一點」、「最好穿黑絲襪」,讓她覺得噁心,因此勞工局與公司申訴涉嫌職場霸凌、性騷擾。不過,公司內部調查結果為兩者「皆不成立」,李男認為小美誹謗導致自己名譽受損,奮而提告求償50萬。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小美是依法行使申訴權利,且男方確實曾說過「男生喜歡看黑絲襪」等語,認定女方並非憑空捏造,最終判決李男敗訴。

判決書指出,小美在公司任職近17年,主管李男在113年開始,多次跨越職場分際;劉女指控,李男曾在1月底對她說「裙子穿短一點,最好穿黑絲襪」。此外,李男還會刺探她未公開的離婚等私人家庭狀況,甚至每天嚴密監視她是否在座位上,讓她倍感壓力,劉女向公司、勞動部及台南市勞工局提出申訴。

公司內部調查後因「查無實質物證」,決議職場霸凌及性騷擾事件皆不成立。李男主張,劉女明知他沒有不當舉止,卻到處進行不實指控,導致他承受莫大壓力與非議,嚴重貶損其社會評價,因此依侵權行為向劉女求償50萬元。

法官調閱公司內部調查報告發現,李男曾經承認對小美說過,「妳既然都精心打扮了,我說那妳就配個黑絲襪,男生喜歡看黑絲襪」;此外,其他女同事作證指出,李男確實常關注小美的動向。台南地院簡易庭認為,小美未杜撰、虛構,性別平等工作法與性騷擾防治法賦予被害人申訴的救濟管道,劉女依法提出申訴是正當行使權利,判李男求償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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