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塔律師」被控洩密詐團、助銷贓 洗錢罪判刑5月罰8萬

知名「仙塔律師」李宜諪被控利用陪偵之便,洩露偵查內容給詐騙集團高層,且協助變賣名車、珠寶等隱匿詐騙所得,被台北地檢署依法起訴。台北地方法院28日辯論終結,李女坦承犯罪,願意繳回不法所得。台北地方法院7日一審宣判,依幫助洗錢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8萬元,其他罪名,包括洩密罪,無罪。可上訴。
一審今天依洗錢罪判李宜諪5月、併科罰金8萬元,洩密部分無罪,至於蔡沅諭則依洩密罪判6月,趙浩程全部無罪。全案可上訴。
同案另有2名律師也被控涉嫌洗錢、洩密。律師趙浩程涉洗錢罪無罪,蔡沅諭涉洩密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其他3名共犯,分別被判刑4月至6月,併科3萬至8萬元罰金。
全案源於靈骨塔詐騙集團主嫌吳芳儀在檢調約談其男友呂英菖等人後,由吳女的委任律師趙浩程找上李宜諪,幫忙陪同吳女到北檢應訊,訊後吳女聲押禁見。檢調追查,李宜諪不僅向吳女的友人洩露辯詞,之後並在與詐團成員聯繫的「24小時陪偵」群組中,替吳女轉達將其金飾、車子變賣等訊。
檢方認定,李宜諪涉犯洗錢、洩密等罪,依法起訴,具體求刑1年,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
案件審理期間,原本於偵查期間認罪的李宜諪,改口否認犯罪,表示幫當事人傳話應為正當辯護權及秘密溝通權,反而檢方在沒告知清楚她涉犯的罪名,便對她施以疲勞偵訊,因此她聲請傳喚法學專家鑑定。
但之後似乎發現情勢不利於己,2025年12月9日開庭時,李女不僅換了辯護律師,並改口認罪。5月28日,北院開庭,李女仍坦承犯罪,並願意繳回不法所得,同時透過律師發出5點聲明,強調自己當時沒有審慎考量,使得未能妥善把握辯護權行使之法律界線,行為有所失當,實屬不該,願意面對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並強調,權案並未起訴認定她涉犯詐欺取財罪嫌,她也從未參與任何詐欺集團,亦與其等毫無關聯。至於案件之具體內容與細節,恕不便再多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