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板明夫被攻擊 律師:應朝恐嚇公眾罪、反滲透法偵辦
2026/07/07 15:39:00
2026/07/07 15:4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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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人矢板明夫6日在台中演講時,遭一名持香港護照的中國籍廖姓男子襲擊。律師陳君瑋今(7)日表示,這個案子不能只用傷害罪結案,應該朝向恐嚇公眾罪、反滲透法加以調查。
陳君瑋:檢調應該清查「三個部分」
陳君瑋以「矢板明夫被暴力攻擊,除了傷害罪,宜朝恐嚇公眾罪、反滲透法偵辦」為題發文說,就法律來看,一個素昧平生,平常也不特別關注矢板明夫言論的人,打完人就要離境,怎會突然襲擊矢板明夫?恐怕很明顯就是要給予警告。
陳君瑋指出,如果因為立場不同,就要被打,造成台灣人寒蟬效應,這構成了《恐嚇公眾罪》,也就是刑法151條。
陳君瑋提到,中共的民族團結法剛剛通過,為了釐清後面的指示來源,台灣內部有沒有在地協力者?檢調應該清查三個部分,包含:被告的金流、犯罪移動軌跡、通聯紀錄。
陳君瑋:不能只用傷害罪結案
陳君瑋也說,假設真的有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而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同時觸犯了反滲透法第6條。
陳君瑋最後強調,這個案子不能只用傷害罪結案,應該朝向恐嚇公眾罪、反滲透法加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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