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火燒到失控!台中男持開山刀闖房狂砍情敵 幼童床邊目睹血案判12年
2026/07/07 21:56:00
圖、文/CTWANT

台中一名鄭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另結新歡,竟於2022年某日凌晨,持開山刀侵入對方住處,朝熟睡中的男子瘋狂揮砍,即使一旁還有幼童同床也毫不顧忌,造成被害人胸部、四肢多處重創,甚至一度因胸腔傷勢無法呼吸,經搶救才保住性命;台中地院法官認定,鄭男具有殺人未遂犯意,判處有期徒刑12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鄭男與被害人因感情糾紛長期心存嫌隙。2022年7月13日,他先打電話要求對方出面談判,當天攜帶一把開山刀前往住處,雙方發生口角後,他趁凌晨再度闖入住家,直接進入被害人與幼童熟睡的房間行凶。
被害人證稱,他睡夢中突然劇痛驚醒,只見鄭男手持長刀,正朝自己猛砍,他只能徒手擋刀,雙腳猛蹬抵抗,但仍遭砍中胸口、手腳等部位;其中胸部傷勢一度讓他無法正常呼吸而倒地,但鄭男卻沒有停手,持續追砍,直到他大聲呼救並報警,鄭男才倉皇逃逸。
被害人送醫後,確認右胸有長達16公分的開放性傷口,並伴隨多處骨折、肌腱及神經斷裂,傷勢相當嚴重。鄭男犯案後逃亡多年,遭發布通緝,直到近期才落網移送法辦。
台中地院合議庭法官審理時,鄭男否認有殺人犯意,辯稱只是因遭對方言語刺激,情緒失控才想找人理論,又擔心自己吃虧,才臨時從朋友車上取走開山刀藏在腰間帶往現場,強調沒有要致人於死。
不過法官認為,鄭男攜帶具高度殺傷力的開山刀,在凌晨闖入他人住處,專挑被害人毫無防備時,朝頭部、胸部及四肢連續猛砍,攻擊方式及力道均足以致命,已足以認定具有殺人未遂的「不確定故意」。
法官另勘驗傷勢照片指出,被害人胸口及四肢傷口深可見骨,部分皮肉外翻,現場及身體均布滿大量血跡,足見鄭男下手極重。此外,案發時幼童就在一旁睡覺,生命安全同樣暴露於高度危險之中,最終依殺人未遂罪判處鄭男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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