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外送專法增加成本80億?專家揭專法成本:消費者恐成最後買單者
【讀者投書】
文/品牌再造學院院長 王福闓
外送專法即將於7月21日正式上路,表面上看這是一部旨在保障,非典型勞動者權益的良意法規。但從數位平台「多邊市場」規律看,這部專法改變的不僅是名目報酬,而是系統性地衝擊並破壞微型物流效率。短期內市場衝擊或許不會立刻引爆,但中長期,當帳單項目拆分變細、疊單效益流失,消費者與微利經營的合作店家,恐將無可避免地成為最後的買單者。

根據市場數據推估,台灣外送市場年度訂單量已高達4.27億筆。依平台最保守合規精算,新制上路後每筆訂單法遵剛性成本至少增加20元,整體產業一年憑空激增85億元制度成本。自由商業邏輯下,這筆80幾億元代價不可能由平台完全吸收,另外在以商利民的基礎,讓企業維持合理營運和營收,才能讓外送員及消費者的權益,更完整且長期的維護。
而平台因應專法成本調漲價格,可以看到已是現在進行式,平台調整合作商家服務費最高至35%及調高會員月費,從長期來看僅會是冰山一角,無法覆蓋專法超乎預期的成本缺口。究其根本,這80億元的成本黑洞,主要來自兩大核心改變:
第一,每單報酬與最低時薪1.25倍硬連動。專法明定外送員報酬須綁定最低時薪1.25倍,以2026年最低時薪196元計,每小時勞務成本245元,每分鐘費率為4.08元。若以尖峰時間等候出餐、塞車等每單30分鐘計算,光單筆訂單勞務支出成本將超過122元,從成本缺口來看,如果為最大眾的個人訂餐價格200元,平台收取合作商家服務費最高35%計算,平台僅能收取到70元,剩下52元成本缺口,在專法新制下每分每秒轉化為剛性時薪對價,平台勢必向消費者提高收取費用或是提高消費門檻以抵銷成本。
第二,疊單「重複計價」扼殺效率,同時大幅增加物流成本。疊單本質是平台在尖峰時間以大數據優化路徑、整合運能提高運送效率,使消費者共攤成本及共享路徑效益。延伸上述尖峰時間30分鐘送餐情境,假設同一家餐廳,送到同一棟大樓不同消費者,過去會是兩位消費者共享路徑分攤成本。但專法強制疊單「重複計價」,將會是30分鐘重複計算變成60分鐘,122多元變成245元。猶如三人共乘,走同一條路卻要求各自付全額起跳價,重疊路段重複跳表。此種未創造新產值卻強制買單「虛擬勞務」的機制,破壞了微型物流節省空間的邏輯,也將外送產業從大眾民生服務推向高昂消費服務。
除上述專法計費和疊單重複計價規定外,平台本身經營大型數位平台開發維護費用、公司營運費用、數億筆金流處理費等固定支出成本,專法強制規定平台必須支出的全時段意外險、責任保險、職災保險高昂保費及專法要求新增各項外送員管理權益制度,皆使平台隱形成本每年激增數億元。
從品牌與生態系發展看,消費者目前逐漸失去「低外送費」的服務,只是暴風雨前寧靜。中長期的現實營運,將導致平台面臨80億元法遵壓力,未必直接粗暴調漲,更可能使價格「碎片化」。未來結帳頁面除基本外送費,甚至可能增加訂單處理費、夜間加給費,甚至依無電梯樓層或出餐拖延衍生計時差異化費率,來維持平台的日益艱難的生存。
自由經濟規律殘酷,當外送因單向規範及法規變得「更貴、更慢」,在台灣超商密布、小吃隔壁的高密度自取環境下,消費者只能回到轉向自取或自煮,需求但是本依靠平價外送的廣大族群,卻成了受到衝擊的弱勢族群。立意良善的單邊法規,最終消滅三方共贏的微型物流效率,將外送從大眾民生便利逼向精品奢侈市場。當大眾市場萎縮、店家無單、兼職失業,是台灣數位新創經濟最沉重的制度實驗代價。
因此或許在立法利益良善,且保護外送員勞動權益的同時,相關政策可以做出更完善的評估,並給予平台合適的調整與解釋空間,透過與外送員、店家協商的合約機制,以及顧及消費者需求和務實的市場現況,達到多贏的理想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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