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妻返家鄉3年竟稱「改吃素」不回台灣還一直要錢 他心死訴請離婚
2024/11/12 11:00:00
圖、文/CTWANT

▲人夫被越南妻子拋棄。(示意圖/Pexels)
人夫阿良在2016年跟越南妻子小玲(皆化名)結婚,但2021年小玲說要回家鄉探親,卻一去不復返,還不斷跟阿良要錢,阿良2年多的時間內給了她20多萬元,最後小玲卻稱她「改吃素」拒絕回台,心死的阿良也只好訴請離婚。
判決書指出,阿良跟小玲在2016年結婚,不過小玲在2021年12月說要回越南探親就沒回來,還屢向阿良要錢,阿良給了新台幣20幾萬元,後來小玲已吃素,不願意回來了,阿良訴請離婚。
法官表示,從戶籍謄本記載可知小玲原為越南人,但已於2016年1月取得我國國籍。而小玲卻於出境後沒再回台,法院依職權查詢其入出國日期紀錄在卷可參。小玲既未到庭爭執,也沒提出書狀作。法官說,小玲3年沒回來,也沒盡配偶同居義務,構成惡意遺棄,依法准許離婚。
此外,另名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結婚,但小萱以爸爸病危為由帶家人離台,阿國問了小萱姊姊,才知道她另結新歡,還寄跟小王的親密照給他,他飛到越南找小萱,對方也不見他,最後只好訴請離婚。
延伸閱讀
【三立新聞網免責聲明】
三立新聞網所提供的資訊內容等,若非三立集團所提供、製作,或有提供相關連結至第三方網站,該連結所指向之網頁或資料,其內容均為所連結網站提供,相關權利均為該網站、內容提供者或合法權利人所有,三立集團不擔保其真實性、正確性、即時性、完整性或合法性。三立新聞網所提供的資訊內容,若其著作權不屬於三立集團所有,使用者未取得內容提供者(著作權人)許可之前,亦不得擅自轉貼、重製、變更、散布,否則概由使用者自負全責。
其他人也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