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威颱風襲台!三重、蘆洲2招牌掉落 最重處30萬罰鍰
2026/07/11 12:10:00

巴威颱風襲台,截至今(11)日上午11時30分,新北市三重、蘆洲已傳2起招牌掉落事件,所幸皆無人傷亡,不過,依照建築法規,招牌掉落即使未傷人,但未維護建物安全,可處6~30萬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巴威10日開始影響台灣,新北市三重、蘆洲10~11日中午,測得風速達9~11級,平地亦出現8~10級強陣風,昨晚累積迄今已出現2起招牌掉落事件。
三重10日晚間9時,正義北路281號富邦銀行大型招牌不明原因掉落於道路上,警消獲報後,立即啟動緊急應變機制,派員趕赴現場進行交管,銀行業者、區公所廠商也隨後到場進行清理作業,目前已清理完畢。
蘆洲11日,信義路一老字號蛋糕店及相鄰的五穀雜糧店家招牌疑因鐵皮雨遮老舊,不堪強風吹襲斷裂,路邊停放的4輛機車遭波及毀損,所幸並未造成人員受傷,警消上午7時獲報後已趕赴現場進行交管,並請公所清理廠商到場處理。
雖然三重、蘆洲2起招牌掉落事件未造成人員傷亡,不過,依照建築法第77條與第91條: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應維護建築物構造及設備安全。若未依法維護廣告物安全導致掉落,可處新台幣6萬至30萬元 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另,招牌的搭建其實也得依法申報,否則屬於違建,依建築法第95-3條規定,可處所有權人或使用人4~20萬罰鍰,並限期改善或拆除。
而招牌掉落導致財損或人員傷亡,財損部分可依民法求償,人員傷亡部分,除民事責任,行為人還得背負刑責,過失傷害罪第284條:因疏於維護、檢查招牌而砸傷人,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過失致死罪第276條:若不幸致人於死,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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